盛愛之家宿舍

宿舍服務
目標:
- 提供住宿照顧及設施;
- 提升服務使用者的生活質素,透過營造關懷及鼓勵的環境,充分發揮他們的潛能;及
- 保持服務使用者的健康,並提供照顧支援服務,使他們盡量能在社區獨立生活。
服務範圍﹕
1. 提供住宿及膳食服務
2. 提供每天的健康護理服務,維持或改善服務使用者的一般健康狀況
3. 提供維持自我照顧能力的訓練
4. 提供機會和舉辦活動,培養服務使用者日常生活、社交及溝通技巧
5. 提供機會和舉辦活動,滿足服務使用者的社交及康樂需要
6. 提供機會和舉辦活動,讓服務使用者保持與社區及家人的接觸
7. 基督教活動
8. 專職醫療支援服務
對象﹕
申請手續﹕
可向社會福利署或其他社會服務機構提出申請,所有申請需經由社會福利署康復服務中央系統轉介。申請宿舍服務亦需接受社會福利署住宿服務評估。
退出服務﹕
舍友、其家屬、監護人及盛愛之家方面均可按舍友的需要,經各方的考慮及同意下,可安排辦理退出服務。
住宿暫顧服務簡介
服務目的:
為殘疾人士提供短期住宿照顧,以讓他們的家人或照顧者得以在預先計劃的情況下稍作歇息(例如離港旅遊)或處理個人事務(例如接受手術),亦可讓背負沉重壓力的家人或照顧者暫時卸下照顧的責任,減壓調息。
服務對象:
1. 學童暫住服務-年齡6歲至15歲輕中度智障人士
2. 成人暫住服務-年齡16歲以上輕中度智障人士
3. 有關申請人需願意過群體生活,而且沒有影響群體生活的行為問題及傳染病
4. 需接受一定程度而不超越有關服務單位所提供的起居照顧或護理服務
服務收費:
1. 現時領取傷殘津貼的服務使用者每日收費 $52(費用已包括膳食)
2. 現時非領取傷殘津貼的服務使用者每日收費 $49(費用已包括膳食)
服務名額:2名(偶然空置宿位)
服務期限:
1. 視乎服務單位可騰出的服務餘額而定,服務期限通常不可連續多於14天;
2. 可重複多次使用;
3. 遇有特殊情況,有關服務單位可酌情考慮延長服務期限。
申請手續:
1. 由各醫務社會服務部、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特殊學校或康復服務的社工轉介;或直接向服務單位提出申請;及
2. 須填妥「暫住服務申請表」;
3. 有關成功申請入住暫宿之個案需於入住前由註冊醫生使用「殘疾人士院舍住客體格檢驗報告書」進行健康檢查。如果申請人因緊急或特殊情況而未能於入住前接受健康檢查,仍須在入住後三個曆日內進行檢查。
專職醫療支援服務
簡介
為配舍院舍服務對象老齡化需要,社會福利署於2008、2015及2019年起分別資助院舍提供外展醫生到診服務、物理治療服務及言語治療服務。服務由醫生、物理治療師及言語治療師為有需要之舍友提供診治、合適評估、轉介及適切訓練治療,鞏固及改善舍友身體機能。
院舍外展醫生到診服務
服務範圍
到診醫生會為有需要之舍友專業診斷,評估和治療:
- 針對偶發性疾病和非緊急症狀而提供的醫生到診服務;
- 定期為住客進行健康評估及身體檢查;
- 根據住客的健康狀況評估及制訂個人照顧計劃,包括使用約束、其他康復及輔助設備;
- 就院舍妥善保存住客健康記錄,包括醫療記錄提出建議
- 為院舍員工提供有關健康護理和感染控制方面的訓練
物理治療服務
服務範圍
物理治療師為舍友提供專業診斷,評估和治療:
- 帶領復康運動
- 評估舍友活動能力
- 平衡訓練
- 痛症治療
- 訂購助行工具
言語治療服務
服務範圍
言語治療師為舍友提供專業診斷,評估和治療:
- 吞嚥障礙
- 失用症及失語症
- 神經性溝通障礙及神經性構音障礙
- 認知溝通障礙
訓練包括:語言表達(如:找字困難,組織語言)、語言理解(如:問題理解,理解他人話語)、構音能力(如:咬字不清,說話含糊)、口部肌肉能力及吞嚥評估及訓練等
服務對象:
(a)舍友
(b)家屬/監護人/職員(只提供教育活動及支援服務)
費用:全免
申請辦法:宿舍按舍友需要作轉介或舍友監護人/家人可向宿舍提出服務需要
退出服務:
- 以書面向宿舍提交退出申請
- 已完成有關治療活動或訓練,經治療師評估後認為沒有該服務需要
- 舍友已終止接受宿舍的服務
- 舍友獲轉介至其他服務